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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性别歧视说不!九部门:招聘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很多女性朋友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拿着简历与HR见面,本来谈的应该是工作,

但被却被问了一大堆婚育情况的问题

你结婚了吗?有孩子了吗?有几个?

……

搞得跟相亲现场的似的,

关键最后还因为这些与

工作能力无关的信息将你pass掉



   “两年内不准怀孕”!  


2019年1月份,湖南新宁县人民医院一则“霸气”招聘启事引起争议。该院公开招聘13名临时护士,要求“两年内不准怀孕”。医院院长徐玉光证明了招聘条件的真实性,并且表示:“医院护士比较紧缺,如果招过来就怀孕的话,那我还不如不招。”徐玉光还表示:招聘条件经过了县里有关部门的认可,“不存在违法劳动法,也不存在歧视女性”,应聘者“愿意来就来”,否则“可以不来”。


一方面,许多网友都对这则涉嫌歧视的招聘启事深感愤怒,认为这家医院不允许招聘对象怀孕,明显超出了用人单位的权力范围,是对女性求职者的一种结构性压迫。


VS


另一方面,为这家医院“鸣不平”的声音也有不少,对许多单位而言,如果招来的女员工迅速怀孕,会导致公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人可用”,而且还要照付工资和各种福利,对于着急用人的企业而言相当不公。



这类职场歧视在我们求职过程中并不少见


思维类歧视:

社会上有传统眼光认为,男生比女生更擅长逻辑思维、吃苦耐劳;大多数女生做事比较细致,更适合行政文秘类的工作,感性大于理性。所以,多数理工类岗位在招聘过程中更倾向选择男生,领导岗也多由男性担任。


年龄类歧视:

有些公司认为年纪太小的女生没有定性,不会在公司长久,所以,刚毕业的女生不太好找工作;当然,年纪大一些的女生也会被歧视,因为有些公司认为女职工结婚要休婚假、生育要休产假,耽误公司日常工作的开展。


外貌类歧视:

虽然在一些常规工作中,并不需要外貌来体现工作能力,但有些公司仍旧在招聘广告和面试过程中根据应聘者外貌进行选择,这是对应聘者的隐性歧视。


家庭类歧视:

很多已婚女生要做家务,需要照顾家庭和小孩,有可能没办法加班。有些公司,尤其是互联网公司或者销售类的岗位,经常要加班。这类岗位在进行招聘的时候,会更倾向选择男生。


生育类歧视:

处于育龄期的未婚女性、已婚未育和已有一胎的女性是职场性别歧视的重灾区。有些公司不想承担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经济支出,所以,在招聘的时候会限制各类条件,如作出“两年之内不准生育”或者“排队生育”“抽签生育”的规定。


女性还没生孩子,已经被打上“以后要请婚假和生两个孩子产假的特大定时炸弹”的标签;


生育一个孩子的女性,在职场会被贴上“这是个随时生二孩定时炸弹”的标签;


已经生完二孩的女性,职场上的标签变成“没有精力工作”



九部门:招聘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的话题也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通知》规定,

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

怎么个禁止法呢?

来,看重点,小编已经划好⬇️

重点在此

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


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各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如有违者,这样罚!


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履行招聘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及时纠正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如何举报投诉?


一、建立联合约谈机制

为确保有关要求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建立联合约谈机制,根据举报投诉,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对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畅通窗口来访接待、12333、12338、12351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相关举报投诉


二、健全司法救济机制。

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相关起诉,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


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


   网友议论纷纷   


此消息一出,

网友们都炸锅了。

有网友为此点赞,

“这次做得赞”


但也有网友担心实际监督和执行起来难度不小


有网友建议,为消除就业歧视,

男女的假期都一样,

比如放一样的休产假

这样招男招女都一样


也有企业表示“冤枉”

身为招聘者也很无奈


还有网友:要乐观看待这个问题


不过国家政策层面的引导是一部分

要解决这个问题

还需要企业和员工的互相理解


而今《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

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出台后

女性在职场中的权益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也有网友表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小编也觉得

一切都会越变越好哒~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素材来源:新闻晨报、共青团中央、深圳工会等

编辑:武汉市总工会 l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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